故事发生在12年前。2003年夏我与友人小冯结伴去山西旅行,游完云冈石窟后,回到太原,第二天一早去位于太原南面110公里,在当时名声已经很响的平遥古城。原计划在平遥玩一天,到了平遥后我们被它宏大古朴的气势所惊叹,决定当晚住平遥,第二天再离开。
那天晚饭后我与小冯去逛古城夜市。此时的平遥城已基本恢复了明清原貌,游人摩肩接踵,我们闲步来到了古城X街的一家卖鞋垫的店铺,店内老板和老板娘在营业着,我们正想要买副鞋垫,便走了进去,小冯挑选了副鞋垫,坐下试试是否合适,随手将手机往地上一放,鞋垫一试合适,付完钱就离开的店铺。走出店铺五十多米后,小冯忽然发觉手机遗留在店铺里,在12年前手机还是比较稀罕,我们一阵着急,连忙返回店铺,同时我掏出手机拨打小冯手机,手机通了,无人接听,心想手机也许还在,急步地到了鞋垫店门前,小冯手机铃声还在响。到了店内只见老板娘在,没见老板,我们略显焦虑地问老板娘:“我们刚才在这里买了副鞋垫,手机可能遗留在店内了,你是否看到”?老板娘说:“没看见”。回答得很干脆。我有点不甘心又在店堂里拨打了小冯的手机,只听手机里仍然传来铃声,可店堂里没铃声,我还拿着手机走到店堂的后门,也没听见铃声响,但手机里的铃声还在响。奇了怪,莫非我们手机遗留在别处?无奈我们只能向老板娘告辞。
出了店铺后,我们边走边把晚饭后走过的路街和停留的地方梳理了一遍,觉得都没有丢失手机的可能,还是感到遗留在鞋垫店的可能性最大。于是我们决定再次返回去问问老板娘,同时我又拨打了小冯的手机,这时已没铃声,关机了。再次到鞋垫店后仍然只有老板娘一人在,向老板娘再三说明,我们手机遗留在你店里了,因为我们其它地方没去过,希望看到了还给我们。可是,老板娘还是一口咬定没有看见。没办法,我们只能再次离开鞋垫店,当我们走出店铺四五十米开外时,迎面碰到了五六个话说杭州口音的游客,一看眼熟,他们是我们买好鞋垫后刚要离开时走进店里的几位游客。我急忙上去礼貌地询问他们刚才在鞋垫店时是否看到过手机,他们说没有。正在我们失望之时,其中有一人向我们提供了一个重要信息,说道,“我看见老板在里面鞋垫货架前弯下腰,好像拾起了一样东西,然后出了店门”。一听此话,坚定了我们手机是被老板拿走的判断。我们向杭州游客道过谢,第三次返回鞋垫店,这时看到老板娘和老板已都在店里了。老板娘一看我们又来了,露出了三分的不快和一丝的紧张,我们直径走到老板面前,好言跟老板说,“我们的手机遗留在你的店里了,这是部普普通通的手机没值几个钱,但对我们出门在外的游客来说很重要,如果在你这里就还给我们”。正在理货的老板抬起头看看我们,说道,“没有”。一看老板此种态度,我们说,“既然你说没有,我们报警了”。老板说,“你报吧”。随即我报了警,不多会儿,“110”来到鞋垫店,警官简单地向双方了解了一下情况,然后问我们是否有证据,我们说没有直接证据。警官听了之后,觉得有点不好办。我们又补充道,手机肯定遗留在店里,有游客看到老板在我们遗留手机的地方,弯下腰拾了一样东西走出了店门。带队的警官听了我们叙述后,决定带我们和店老板一起回派出所调查解决。警车把我们送到了A派出所,接待的警官一听是在X大街发生的案子,说这里应该归B派出所管辖,于是警车要把我们送到B派出所,正在此时门口进来一个警官跟老板相识,彼此说了几句打招呼的话走开了。
到了B派出所,一位年龄看上去二十五六岁的Z警官向我们询问了情况后,让我们稍等,过了不多会儿来了位像是警长,年龄三十岁左右的Y警官,他立马决定,分两头作询问笔录。老板被带到了北屋,我们还是在原来的房间,我环顾一下房间,像是警员们的值班室,里面放了两张上下铺的铁架子床和一张老式的木制旧写字台、两把椅子,屋内一台风扇在慢悠悠地转着。接待我们的警官在这间简陋的值班室里向我们作了详细的询问笔录,等到做好笔录,加上前面段时间的来回折腾,已经是晚十点半了。Z警官看了我们的陈述笔录,也基本判断出是老板拿了我们的手机。这时他来到值班室安慰我们,说:“不要着急,我们会尽责地帮助你们找回手机的”,让我们在值班室边休息边等待。还说了句“这家伙的行为是在给我们平遥人民抹黑”。一听此话,手机虽然还没找回,眼前Z警官为游客着想,为平遥争光的言行,已经让我们感到了阵阵暖意。时间过去了一个多小时,Z警官又来到了值班室,给焦急等待的我们带来了好消息,说这家伙承认拿手机了,现在正在给她老婆打电话让她把手机送过来,让我们再等会儿。一听到此消息,我们很高兴,内心很感谢Z警官和Y警官的工作,他们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宗旨。
过了会儿老板娘把手机交到了B派出所,我们拿回了失联四个多小时后的手机,向众警官道了谢,走出了派出所。出了派出所不久,我们感觉到走错了方向,因为当时我们是坐车来的,B派出所又靠近城外,现在有点不认识回旅馆的路了,加上平遥是座保存完好的古城,犹如上世纪六十年代《三进山城》电影里的北方县城,路灯有些昏暗,街巷窄小且四通八达;深夜,街道两旁小巷子里不见人影的石板路传来的“咚咚咚”脚步声一二百米外都能听见;同时想到可能会遭老板暗算,于是,我们决定原路返回B派出所求助。进了派出所后,Y警官正好还在,他很客气地问我们还有什么事,我们说不认识回旅馆的路了,Y警官问我们住哪家旅馆,然后说我送你们回去。我们听了,又是一阵感动,再次道谢。坐进了Y警官驾驶的小奥拓警车,路上Y警官向我们简略地介绍了找回手机的过程:因为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是老板拿了手机,说是老板拿的,仅仅是推断。作为警方必须依法办事、依法询问。最后是通过A派出所那个与老板认识的警官做了工作,老板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承认拿了手机,并说出了藏手机的地方。当时情景是,老板看到我们遗留在店内的手机,捡了起来走出店门,听到手机铃声响后,由于不知道怎么关机,只能拿到他的朋友处藏了起来。
回到了旅馆一看时间已是第二天凌晨一点了,我和小冯全无睡意,对手机失而复得感到庆幸,对平遥警察为游客着想、帮我们找回手机的感动之情油然而生,当即提笔向B派出所的上级政治部写了封表扬信,表达了我们对Z警官和Y警官的敬意和感谢。
手机失而复得的之事已经过去12年余,每每说起平遥之行,首先想到的就是这个“手机故事”。Z警官和Y警官留给我们美好印象的敬业精神,至今让我们无法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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