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谷阿莫,不是,我是小小乔,今天要说一个刚出狱的男子因为没手机用很不方便所以抢走别人手机的故事。
故事一开始,这位蹲在地上打马赛克的男子就是我们今天要讲的主人公小强。
小强原名蓝某强今年39岁,广西人,未婚,曾于2013年因抢劫被蓬江警方抓获,后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15年12月因获减刑半年被提前释放。
出狱之后,小强在白沙江南蔬菜禽畜批发市场做搬运工,看似勤勤恳恳的外表之下隐藏了一颗叛逆的小星星。
3月18日下午,小强喝了点酒后头脑发热,想着一直没有手机用很不方便,说时迟那时快,他刚好看到了从市场出来的刘女士。
好巧不巧,刘女士手上又提着一个手提包,可能刚好是小强喜欢的牌子吧,或者小强只是酒后无聊,反正前面有讲,他就是喝完酒之后头脑发热,于是一路尾随刘女士回家。 上楼之后,小强从刘女士身后接近,一只手曾捂住刘女士的脸部,另一只手抢走了刘女士的三星手机。
这一边,刘女士被抢之后觉得眼睛很不舒服,有隐隐刺痛的感觉。所以她拿起电话报了警。
民警于是开始抓小强,3月26日下午3时许,民警在白沙永盛新村市场附近发现嫌疑人小强并将其控制,当场在他身上搜获事主被抢的三星手机一台。
然后民警也没闲着,因为辣椒水的事情还没有说清楚。后经医院检查及警方调查,刘女士并未遭到辣椒水袭击,她的眼睛之所以刺痛,是因为被嫌疑人捂脸时手指误伤所造成的。
目前,蓝某强因涉嫌抢劫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好了故事讲完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喝酒误事!喝酒误事!喝酒误事!或许小强不喝酒就不会有抢劫刘女士的念头。当然,即使喝了酒也不是犯罪的理由!刚出来几个月怎么又犯事了呢?小小乔也很纳闷呢!
咳!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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